大理安保消防科自身用消防设备维护修缮(二次)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委托对大理安保消防科自身用消防设备维护修缮(二次)(招标编号:GXTC-162919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准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欢迎有意愿、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到下述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1.
项目名称:
大理安保消防科自身用消防设备维护修缮(二次)。
2.
项目概况:
2.1
本项目招标内容:对大理卷烟厂安保消防科自身消防设备维护修缮;
2.2
投标人须承担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零星的、不可预见的或紧急的消防设备设施的修缮工作。
3.
实施地点:
云南省大理市大理卷烟厂。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第二年合同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合同期满后,若下一年度有预算下达,经甲方评审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评审不合格或下一年度无预算下达,则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6.
投标资格及报名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法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的规定提供入滇信息登记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
(3)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专业: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人、专职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且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须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
(5)
2013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6)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财务状况良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
投标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业绩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0)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A座21楼)。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6月22日起至2016年6月28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9.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大理卷烟厂办公大楼2楼评标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万方招标网、本网站》(
www.wfbid.com
)和红塔集团网站(
www.hongta.com
)上发布。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
招标代理单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 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A座21楼(云南分公司)
邮 编: 650106
联 系 人: 谢凡(云南分公司项目经理)
联 系 电 话: 0871-68334060(云南分公司)
传 真: 0871-68311567(云南分公司)
2016
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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